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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盾商城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银盾商城是依托中国建设银行的信用优势、结算网络和支付渠道,为客户提供资金托管和资金结算、保障经济交往顺利进行的系统平台。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银盾商城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银盾商城交易涉及的工作人员、银盾商城会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 会员号是指会员在银盾商城中的唯一识别号,会员注册成功后由银盾商城系统自动生成并向会员提供。
第五条 入款是指银盾商城客户通过建设银行、其他商业银行的柜台或电子渠道将资金划转到银盾商城资金托管专用账户,银盾商城记载会员的资金信息。
第六条 回款是指银盾商城客户将其在银盾商城资金托管专用账户的非托管资金划转到回款账户(客户在银盾商城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中。回款账户可为建设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账户,但作为银盾商城交易收款方会员的回款账户必须是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七条 回款账号是指会员在申请成为高级会员时绑定的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号,作为会员回款时使用。如果会员作为卖方,其回款账号必须是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账号。
第八条 交易资金银行托管:买方做此操作后,银盾商城将该订单所需交易资金进行托管,银盾商城将根据交易双方的指令或仲裁结果进行资金的划转。
第九条 手机验证码是指会员在重要操作时需做多因素验证,银盾商城系统随机生成的一串字符,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会员预留在银盾商城的经办人手机中,经办人录入银盾商城的交易页面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条 订单是指是商城会员之间通过银盾商城交易系统签订的交易表单。
第十一条 入款标识符是指银盾商城为高级会员分配一个由汉字组成的字符串,会员在向银盾商城转账汇款时填写在银行票据或网上银行转账汇款的“摘要”、“用途”栏位,会员在入款时必须告知并确保其开户银行如实填写。入款标识符功能为银盾商城系统识别对应会员的入款情况。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二条 银盾商城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
1. 普通会员:用户在银盾商城所在网站上进行注册申请,阅读、同意并遵守《银盾商城客户服务协议》,按照银盾商城注册规则如实填写资料,获得银盾商城提供的会员号,成为银盾商城普通会员。 普通会员权限:具有在银盾商城所在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申请、浏览、留言,在银盾商城拥有订单签订、申请会员升级等权限,不具有与资金有关的交易权限。
2. 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可申请升级经银盾商城核准后成为高级会员,除在银盾商城中补充会员信息外,还需要按照银盾商城要求向银盾商城邮寄相关纸质认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企业印鉴的银盾商城客户服务协议、银盾商城会员升级申请表、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高级会员权限:除普通会员所有权限外,还具有银盾商城的银盾交易资格、参加会员积分和评级、可选择使用CFCA证书等权限。
会员级别:A、AA、AAA、AAAA,根据银盾商城的评级规则进行级别评定,银盾商城将根据会员的级别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十三条 回款账号为会员重要信息。修改时需要在银盾商城提出申请,并向银盾商城提交相关纸质认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企业印鉴的《银盾商城会员重要信息修改申请表》、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 会员需要妥善保管登录名称、登录密码和数字证书,并对其名下发生的所有交易负全部法律责任。会员必须确保提供给银盾商城备案的各种会员资料、签名、印鉴等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银盾商城进行更新,由于会员未通知银盾商城作相应变更而导致的会员损失由该会员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申请成为商城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银盾商城会员必须是依法成立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性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 具有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号,若会员作为卖方,其回款账户必须为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对公账户;
3. 承诺遵守本交易规则。
第十六条 银盾商城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2. 维护银盾商城声誉;
3. 其它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七条 银盾商城会员资格不可转让,会员如不继续在商城参与交易,必须申请办理会员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会员应对其会员号发生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第四章 交易
第十八条 银盾交易是指会员使用银盾商城系统进行签订订单、交易资金银盾托管、确认付款、申请退款等一系列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 银盾交易模式分为“全额付款模式”和“分期付款模式”。
全额付款模式:买方在“确认付款”时,一次性将交易金额全额支付给卖方。
分期付款模式:买方将交易金额分成多次支付给卖方,分期不能超过五次。
第二十条 交易流程
1. 会员通过身份验证登录银盾交易,按交易意向选择交易按钮,填写订单基本信息,然后选择“全额付款模式”或者“分期付款模式”其中一种交易模式,点击“发送订单给对方确认”发起订单交易。银盾交易系统显示双方交易状态各为“买方发起订单,等待卖方确认”或“卖方发起订单,等待买方确认”。
2. 交易订单提交后,会员点击“待确认订单”,可通过“待我确认”“待对方确认”查询并确认目前交易订单。会员可以对当前订单进行“确认订单”操作,启动该订单交易,交易双方在银盾商城的交易行为启动,交易状态为:“买方已确认订单,等待买家交易资金银盾托管”、“卖方已确认订单,等待买家交易资金银盾托管”。订单发起7日后,买/卖方不进行“确认订单”操作,系统自动取消该订单交易。
3. 订单成立后,会员按照订单约定使用其在银盾商城的资金,买方在银盾交易系统内进行“交易资金银盾托管”操作。资金托管成功,订单状态为“买方已将交易资金进行银盾托管,等待卖家履约”。卖方的交易管理页面显示该交易的状态为“买方已将交易资金交付银盾托管,等待卖方履约”。在此情形下,卖方应及时履行交易义务。
4. 买方如果对卖方的履约情况无异议,则应及时履行确认付款义务,即主动登录银盾商城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确认付款”操作;若为分期付款:根据分期付款所处的阶段,根据每期的付款额划转。买方确认付款后,系统将自动把相应的交易资金划转至卖方,交易结束。
5. 买方在“交易资金银盾托管”后,如果对卖方的履约情况有异议或因其他原因,可申请“退款”。 买方申请退回由银盾商城托管的该订单交易款项,卖方在银盾商城交易管理系统中进行“同意退款”的操作,系统进行退款执行,交易结束。卖方对当前订单进行“不同意退款”操作,系统显示订单状态为“订单已锁定,等待交易双方商议或仲裁后卖方解锁”,同时系统对该订单进行锁定。双方协商后,买方重新确认付款交易结束,或经仲裁后,银盾商城根据司法结果进行资金的划转。
6. 银盾商城系统提供在交易的任何环节向交易对方留言的功能。
第二十一条 通用规则
1. 银盾商城会员可通过银盾商城系统的“银盾交易”进行我要买/我要卖、交易确认、及历史交易查询等操作;通过“我的资金”查询会员资金余额、资金明细,回款操作;通过“积分查询”查询到会员商城积分情况。
2. 银盾商城不接受现金入款,银盾商城会员可通过国内任一银行的网银、柜面等多渠道手段将资金划转至银盾商城交易资金托管专户;银盾商城交易资金托管专户回款只针对会员通过申请升级时绑定的回款账户,而不提供向会员其他账户转出款项。
3. 银盾商城会员如涉嫌利用银盾商城进行虚假交易、盗用他人资金或侵犯他人权利,银盾商城有权在未取得会员同意的前提下,拒绝向其回款账户转账的请求,暂停相关交易,直至有权机关完成该会员交易行为的调查。经证实会员不存在上述行为的,银盾商城继续其相关交易,经证实会员存在上述行为的,银盾商城有权撤销相关交易,并有权对相关交易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公布,并依据银盾商城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交易结算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指的结算是指银盾商城根据交易指令、交易方之间的订单约定和银盾商城相关规定对交易双方资金、费用等进行计算、托管、划转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 会员在银盾商城交易需交纳交易服务费,每一笔达成一致的交易双方应按银盾商城的规定分别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在订单中合计显示;会员同意银盾商城在其银盾商城的资金中直接扣除各项费用;交易服务费标准由银盾商城另行发文公布,银盾商城有权对各项交易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交易资金划付程序如下:
1. 买方须在交易订单中约定的付款截止日前将交易订单全额资金付至银盾商城交易资金托管专户,并由银盾商城托管。
2. 买方通过银盾商城交易系统提交付款确认后,银盾商城将银盾托管的交易资金划至卖方。
3. 买方通过银盾商城交易系统申请退款,卖家同意退款后,银盾商城将银盾托管的交易资金返回买方,银盾商城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第六章 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为确保会员交易和资金的安全,银盾商城交易系统设计密码安全保护措施。
1. 增加带扰码的附加码,防止系统攻击。
2. 设置密码强度控制,防止会员设置简单密码。
3. 会员需妥善保管登录名称和登录密码及会员号,以防被盗造成损失。
4. 会员可以设置密码的安全问题及答案,会员需要记住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提示问题答案,如果安全问题答案回答错误,系统将予拒绝,确保客户密码安全。
5. 会员可使用手机找回密码,会员需妥善保管手机,防止被盗或冒用造成损失。
6. 在重要交易时通过系统自动向经办人手机发送验证码,通过验证码进一步确认身份。
7. 银盾商城向客户提供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数字证书服务,客户可以选择使用,以便根据自身交易需要增强交易资金安全性。
第二十六条 在会员通过银盾商城所支付的款项合法的前提下,除非得到交易指令指示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的指示,任何人不能划转银盾商城交易资金托管专户中的资金,亦不会用于非会员指定的其它任何用途,《银盾商城服务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七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七条 银盾商城禁止下列行为:
1. 妨碍银盾商城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2. 恶意拖欠交易或应存入的各种款项;
3. 诋毁银盾商城声誉;
4. 扰乱银盾商城秩序;
5. 其他违反本规则及违法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银盾商城有关规定的会员,将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警告、暂停交易、限制交易权限、取消其会员资格、在有关网站、媒体上进行公告等处理。违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报告相关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涉及的由银盾商城制定的附件、发布的相关文件以及银盾商城交易系统明示的交易流程和提示说明等均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规则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属银盾商城。本办法所涉及的名词定义均以第二章解释为准,第二章无解释的按通常定义理解。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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